中国地基基础技术创新知识产权联盟章程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地基基础技术创新知识产权联盟管理,促进岩土工程领域创新技术交流,推动联盟成员间优势互补,加快科技成果转化,制定本章程。
第二条 本联盟中文名称为中国地基基础技术创新知识产权联盟,简称中国地基创新联盟;英文名“China Intellectual Property Union for Foundation Technology Innovation”,英文缩写“CUFTI”。
第三条 本联盟由具有岩土工程专利技术、专有技术的企业、高校、研究机构自愿联合发起成立,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非盈利性产业联盟。
第四条 本联盟宗旨是搭建联盟成员间的交流合作平台,促进岩土工程技术的联合研发、优势互补、成果转化、应用推广。
第五条 本联盟目标是紧扣国家创新驱动战略,坚持以企业为主体,以市场需求和问题为导向,整合各领域产学研用的资源,打造岩土工程创新技术的研发、评价、推广应用的创新工作体系,实现产学研用深度融合。
第六条 本联盟接受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的指导和监督。
第二章 联盟主要工作内容
第七条 本联盟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工作:
1. 面向全国征集岩土工程专利技术、专有技术,进行汇总,形成创新技术名录,定期向会员发布;
2. 组织专家帮助会员解决关键技术问题,对行业内的技术问题提供咨询和服务;
3. 征集创新需求,整合创新资源,促进会员间联合创新;
4. 对创新成果组织评估,协助会员单位编制标准、申报工法、组织评奖;
5. 对会员单位的创新成果进行宣传推广,促进会员间强强联合;
6. 组织技术交流活动,组织实体工程观摩考察;
7. 为会员单位提供技术培训服务;
8. 收集项目需求,及时向会员单位提供信息。
第三章 会员
第八条 本联盟由单位会员组成,分为理事会员和普通会员。
第九条 会员加入条件
1. 具有加入联盟的意愿,拥护联盟章程;
2. 在岩土工程领域中具有技术和经济优势的专利技术或专有技术;
3. 支持行业发展,企业责任心强;
4. 遵纪守法、恪守企业道德和诚信,承认和遵守联盟的规章制度。
第十条 会员加入程序:
1. 向秘书处提交书面申请,填写《中国地基基础技术创新知识产权联盟入会申请表》,
并提交企业相关资料;
2. 联盟秘书处审核通过,报理事长批准;
3. 联盟秘书处进行登记,颁发联盟会员证书。
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的权利:
1. 持有联盟颁发的会员证书,使用联盟的会员称号;
2. 优先有偿享有技术名录内其他会员单位的专利技术、专有技术使用权;
3. 联盟的表决权、知情权、监督权、建议权;
4. 参加联盟的活动,优惠取得联盟有关学术资料;
5. 取得联盟的服务;
6. 享受联盟提供的技术支持,请求联盟协助举办学术交流会和培训班;
7. 经批准使用联盟印章的权利;
8. 加入自愿、退出自由。
第十二条 会员应尽的义务
1. 遵守联盟章程,执行联盟决议;
2. 维护联盟的合法权益和声誉,保守联盟其他成员的技术和商业秘密;
3. 积极完成联盟交办的工作,为联盟发展献计献策;